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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表面,只会让人更加厌烦,还不如就狗血吧。”
“哈哈哈,”天少笑道,“向董说得对,狗血使我快乐。”
“你那天问我,”向晨忽然道,“我的主题是什么。”
不止是那一天。还有那一夜,在D市的酒吧那一夜,天少半醉半醒间柔情又犀利地问他——他为什么写作?
他想了很久。现在他可以回答他了。
以前,他想过很多理由,为名,为利,为他人,为世界,甚至为了身后千秋之誉。
不。都不是。是为了自己。
为了过另一种人生。为了对抗虚无。为了想明白我为什么活着。
为了想明白什么叫活着。
对于一个创作者而言,作品就是目的本身。他每多写下一部作品,就感觉自己的一部分到了作品里。这副血肉之躯,是在生存和欲望的驱使下活着。而作品也是自己,是另一种意义的自己,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活着。文学是戴着镣铐跳舞,活着也是如此。
人是多么无力,一出生就被定下了大半的命运,只有极少数幸运儿才能喊出「我命由我不由天」这种激情澎湃的口号。而就连那些「我命由我不由天」的人,他们对命运的掌控也是有限的,他们的努力只能在历史与环境的一方框架里懵懵懂懂地横冲直撞。
这是根植于一切自由背后的限制,谁也没有办法改变,却不是谁都看得清。所有选择都是有限的选择,所有梦想都是被限制了的梦想。人们以为自己在做问答题,其实只能做选择题。看似不限量供应的鸡血,打完这一剂,也就见底了。
能够最大限度摆脱这种限制的途径,就是通过无穷无尽的想象力去创作,去亲手开拓一个完全由自己构造起来的世界,去体验任何一种自己想过的生活。这样,他就好像不止活了这平淡而单调的一世,他仿佛活了许许多多世,走过许许多多的路,体会过许许多多的爱恨情仇。写小说,本质上就是在经历另一种人生。
在他的文字里,他就是造物主。没有任何人或事能够阻止他——除了想象力的尽头。他的力量,永无止境。
而最好的作品,也许要用一生去酿造。
敲门声响起,程圆圆轻轻推门,探头探脑,“天总,准备到你上场啦。”
“行,”天少朝她打个手势,“马上。”
程圆圆退了出去,休息间里又只剩两人。
“去吧。”向晨笑道。
天少看了他好一会儿,正要转身,向晨叫道:“等等。”
天少停步,向晨走过去,给他拉了拉领带,又抓起他的手,把他的手表仔细拨正。
天少怔愣地凝视着向晨认真的模样,清楚地看到向晨手腕上那一块百达翡丽星空表。这是天少送他的第一份礼物,兴许在那时候,在那遥远得似乎还很纯粹的时候,这份礼物,就代表了某种不纯粹的未来。天少自己也说不清楚。人的心,从来都是连自己也很难懂的。
“你觉得,”两人离得很近,所以天少的声音很轻,轻得仿佛不愿浪费一点能量,直奔向晨而去,“我变了吗?”
向晨抬头,与他对望。
“变了,也没变。”
天少笑了,“你这人,就是不讲人话。”
“我呢?”向晨反问,“我变了么?”
天少思索片刻。
“变了,也没变。”
他们都变了,也都没变。
他们写作,是为了自己。为了改变自己,也为了不让自己被改变。
向晨一度很害怕自己会变,也一度以为自己真的变了,真的从墨香堕落成了铜臭。这一路以来,他学会了与市场讲和,学会了在这个世道理性而聪明地求存。可现在,他明白了,也确定了。他没有变。也许有些东西是变了,但那只是他的外在,他用世俗为自己披上一层铠甲,他拼尽全力地修炼一身外化而内不化的功夫,他懂得在某些方面更柔软的同时,也时时刻刻提醒自己,某些方面须更加坚定,自己坚守的底线,一步都不可逾越。他什么都可以妥协,什么都可以让步,需要他去承担的责任,他就去承担。但他的所思所想,他创作的每一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