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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陷阱(第1/2页)
阿椿总觉得自己还没有醒。
早晨,刚起床,水葱就慌张地跑过来,说夫人没有呼吸了。
阿椿不信,好好的一个人,汤药喝着,陈院判也说夫人身体比在京中时好了许多;前些时日,娘还给她做了很多帕子呢;不,昨天还吃了太平燕——
是不是水葱太紧张了?
阿椿跑过去,跪在床边,轻轻摇一摇她:“娘。”
沈云娥没有动。
阿椿摸了摸,娘的手很凉。
她跪坐在地上,脑子仿佛被抽走了,手足无措,不知要做什么。
沈云娥是在梦中去世的。
很安详,脸上像带点笑,没有丝毫挣扎的痕迹。
油尽灯枯,也或者,终于回到故乡,唯一牵挂的女儿开开心心——她便放心了。
睡觉前,沈云娥对水葱说的最后一句话,是“多谢你照顾,我很有运气”。
水葱以为那只是一句寻常的夸赞。
沈维桢赶来,衣服都顾不得换,径直进了屋子。
来的路上,他想过很多安慰的话,如何劝解阿椿。
但一见到跪在床边的阿椿,他一句话都说不出了。
沈维桢缓步走到阿椿旁边,和她一同跪下。
阿椿摸了摸眼睛,很干燥,她其实很容易哭,但现在一滴眼泪都没有。
她茫然地说:“哥哥,我不知道该怎么操办娘的后事。”
沈士儒去世的时候,因他的尸首还要运往京城,并不能按照南梧州的风俗来办。
“没关系,”沈维桢声音放轻,“我来安排,必然会让娘去得安心。”
沈云娥的后事,一切都按她所能享用的最高规格来。
全部都是沈维桢亲力亲为,特意嘱托沈湘玫,要她好好陪陪阿椿,莫让阿椿一个人闷着。
秋霜和冬雪赶制出了寿衣,要阿椿先穿一穿,有了她的体温,再脱下来,给沈云娥穿。为的是让母亲走时还能感受到女儿的体温,送行路上才走得安心。
脚尾供插着筷子的饭,阿椿想了想,又加了一碗太平燕,过一阵,又加一碟沈云娥爱吃的糕点。
她不想娘饿,挨饿的滋味很难受。
入夜,沈维桢穿上孝服,头戴白布,同阿椿跪在一起。
沈湘玫有些糊涂了,按理说,这是亲生儿女、儿媳女婿才会做的事情。
怎么大哥哥披上了孝?
或许是南梧州的风俗吧,沈湘玫想。
一整夜,阿椿一句话都没说,沈维桢不强迫她开口。
事有轻重缓急,沈维桢并非拎不清的人,他清楚知道现在应该如何做。
心疼怜惜之余,他亦不安,情绪纷繁,难宣之于口,唯独陪伴。
一晚上,阿椿起身,摸了三次沈云娥的脉搏,她不放心,怕娘只是突然昏厥,或只是睡得太沉——大家都慌了神,陈院判也诊错了脉,说不定娘会再醒过来。
万一呢。
阿椿从未如此渴望过万一。
南梧州天气炎热,次日又是难得的安葬吉日,停灵一夜后,便要抬走安葬。
阿椿按照着母亲的遗言,将父亲的骨灰一并放入她的棺椁中。
她全程没有流泪。
直到葬礼结束,阿椿说今晚想睡在沈云娥的床上。
这原本不合规矩,水葱犹豫许久,还是去请示沈维桢。
沈维桢想了许久,点头:“可以,事有变通;这两日,只要不出格,一切全依表姑娘的心意来,不必守什么规矩,她觉得好,便好。”
阿椿这一睡便病了。
连续高烧三日,喝汤药下去,过段时间又慢慢烧上来。
陈院判悄声告诉沈维桢:“表姑娘这是伤心了,急火攻心,郁结于肺腑,才会这般高热……唉,若是真能哭出来一场,倒也不会如此了。”
沈维桢不忍心她如此,问了,没有能令人流泪的药方。
这是心疾,药石难医。
第四日,天气放晴,沈维桢处理完公务便立刻回府,让秋霜为阿椿换一身男装,再梳上男子的发髻。
“我带你出去走走,”沈维桢说,“散散心。”
他带阿椿去了昔日沈士儒住过的院子。
和沈维桢喜好不同,沈士儒当年任职南梧州,买下的宅院小多了,不及现在的沈宅三分之一大。
阿椿在这里住过十几年。
一下马,阿椿便呆住了。
这里和她离开时一模一样,并无二致。
沈维桢打开门锁,推门进去:“我早买下此处,让人定期修缮;我知表姑母对这里并不眷恋,不曾提过——阿椿,这里毕竟是你长大的地方,我想,你应当会怀念。”
阿椿一一看过去,小时候她和沈士儒一起种的荔枝树,娘常坐着绣花的小凉亭,她养鱼的小池塘,茶室内,她小时候习字苦恼、抠出几道痕迹的书桌……
都在。
只是早已陈旧,不复往日新。
从前种种,譬如昨日死。
眼角忽觉刺痛,阿椿慢慢地坐在褪了红漆的椅子上,双手捂着脸。
沈维桢递来一方柔软的帕子,要她拿住,低声:“我就在外面,什么都听不到;若你有事,便叫我一声,我马上进来。”
他走出去,关上茶室的门,刚下石阶,便听见房间内传来压抑的哭声。
沈维桢一顿,往前走,一直走到庭院中,站在荔枝树下,仰首。
满树青果挂枝,这娇嫩的水果,难以运到千里之外的京城中,京中唯有荔枝膏,聊以慰藉。
沈士儒在寄给他的每封家书中都提这个妹妹,阿椿,阿椿,名字质朴,性格纯良,自小不爱绫罗衣裳,只爱种树栽花、捉鱼摸蟹。
妹妹长出第一颗牙了,许是长牙疼痛,她这几日不爱吃奶;
妹妹会爬了,稍不留神就满庭院地爬,手掌划破了也不哭,反倒咯咯地笑;
妹妹和小时候的你很像,胆子大,天不怕地不怕,还没学会走路先学会跑,跑起来便停不下来,常撞到人身上;
……
妹妹。
妹妹。
你的妹妹。
你唯一的妹妹,你在这世上的至亲,若父亲有朝一日不在,你就是妹妹的父亲。
你要好好疼她、照顾她。
因她是你的妹妹。
彼时沈维桢并不懂沈士儒是何用意,难道他以为,如此写,便能令他对这个妹妹产生好感?
他读一封又一封的信,字里行间窥见阿椿的茁壮成长,从一个口水很多的小孩子变成一个机灵多话的小姑娘,读到父亲对妹妹的疼爱,读到周围人对她的喜欢,他内心满是强烈的厌烦、嫉妒。
所以,沈维桢想过,杀掉她。
杀掉他沉默见证成长的妹妹。
可这一刻,那些信中所有笔画拧成一股红线,红线一端是随时可能会松开手的妹妹,另一端是早已困成茧的他。
沈维桢明白,一切都是他在强求。
但——那又如何?
功成何必论手段,他偏要强求。
妹妹想走又如何,谅她翻不出他的五指山。
吱呀一声,门开了。
沈维桢转身,看到眼睛红红的阿椿。
只想做他妹妹的阿椿。
“哥哥,我们回去吧,”阿椿哑声,露出一个很轻的笑容,“我已经好了。”
府门前,遇到了李忠玉。
沈维桢面色不善。
他比对过李家人的笔迹,很明显,字条出自李忠玉之手。
见到男装、红着眼的阿椿,李忠玉十分意外,愣神后,才开口:“听闻表姑娘身体不好,家父命我代她慰问。”
沈维桢温和笑:“劳烦舅舅挂念——只是阿椿刚刚外出祭拜,身体疲乏,很不宜再见客人。”
李忠玉盯着他身侧的阿椿:“我这不是见到了么?不过说几句话而已。”
阿椿很久没有收到小白鸽传信,只当李忠玉是代李至同而来,尽管身体不舒服,仍认真道谢:“多谢李将军挂怀,我一切都好,不过是感染风寒,请转告李将军,很快便可痊愈了,不要因我费心。”
李忠玉看了眼微笑着的沈维桢,又突然同阿椿说:“其实我还有一小名,叫做阿狗。”
阿椿愣住:“阿狗?”
阿狗是南梧州很常见的小名,黑弟黑妹,阿猪阿渣,麦麦妹央。
她认识好几个阿狗,一时间竟不知道他是哪个阿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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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维桢继续微笑:“今日风大,阿椿疾病未愈,很不宜在此多留——”
“我母亲姓柳,你常叫她柳姨,”李忠玉打断沈维桢,“她给你做过虎头鞋,你爱吃她做的菜头粿。”
阿椿终于记起来了:“原来是阿狗哥啊。”
沈维桢淡淡:“进去说话吧,难道要一直在门外站着?”
李忠玉摇头:“话已带到,我该走了。阿椿妹,多多保重身体,切莫再流泪。”
沈维桢客气告别,压着怒气,携阿椿踏入府门。
——这是白鸽被杀,终于有所觉察了?
按捺不住,竟直接上门了?
沈维桢心中冷笑,如此迫不及待地自报家门,当谁看不出他的心思!
如此想,他听阿椿说:“……阿狗哥是我娘以前的邻居,我亲生父亲过世后的那段时间,阿狗的父母一直在帮衬我娘。阿狗哥也常常来找我玩,柳姨做菜做得好吃,阿狗哥爱吃甜食,所以每每来玩,娘都会包一包点心给阿狗哥,娘说了,这叫礼尚往来;人家真心待我们好,我们也要真心还回去。”
沈维桢低头。
“不要吃醋了,”阿椿小声,“我知道你不喜欢听我叫其他人哥哥,但阿狗哥是我童年玩伴。小时候,我是真把他当亲哥哥看待的。”
后面这一句令沈维桢百感交集。
他更不舒服了。
即使阿椿真要有亲哥哥,也只能是他一人。
李忠玉又是个什么玩意。
“我才是你哥,”沈维桢心中不悦,但现在时机不对,他不会在这时发难,勉强,“我知道。”
阿椿拉拉他的衣袖,轻轻摇一摇:“多谢哥哥。”
沈维桢意识到,自己真的对她太纵容了。
只是这么摇一摇,那些不忿便全部烟消云散。
这样很不妙。
他的底线着实让渡太多。
只是,做哥哥的,他能容得下妹妹,甘愿为她一退再退;偏偏有不长眼睛的外人,还要再三挑衅。
六月,荔枝熟,海堤建固,沈维桢亲自前去巡视,确保无一处遗漏。
底下人稍稍贪点钱,只要别太过分,且那人的确有几分本事,沈维桢尚且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需知水至清则无鱼,他深刻明白这个道理。
但,一旦涉及到此等民生大事,人命关天,沈维桢严苛极了,处罚果断,绝不姑息。
沈维桢不在家的这两日,阿椿好好地吃饭、睡觉、习字、练剑。
她没有食素。
沈云娥早就告诉过她,不必守那些繁文缛节,生老病死乃是常态。
若阿椿当真为守孝三年不食荤腥,损害了身体,母亲魂魄亦会心疼,不忍去投胎。
天底下做母亲的,皆希望女儿平安健康。
“其实,老爷去世后,府里也是这样的,”冬雪端来热腾腾的瘦肉粥,对阿椿说,“只是禁了丝竹管弦、酒水宴席,大爷说,弟弟妹妹们年纪都小,正在长身体的时候,照例该吃一年素的,也都不用守这个规矩。”
阿椿说:“原来哥哥和娘一样看得开。”
“不过,大爷吃了三年素,”冬雪低声,“一点荤腥都不曾沾染。”
阿椿捧着碗,那粥被细心放到温热,刚好是可以入口的温度。潮湿天气的清晨,来这么一碗,着实舒服。
“大爷是个好归宿,”冬雪踌躇片刻,仍旧放不下心,规劝,“姑娘又在难过什么呢?”
阿椿想了想。
“我不知道,”她说,“我只知道,我不想做不情愿的事情。人一生不过几十载,我想随心所欲,自由自在。”
就像现在,阿椿知道,沈维桢又派人监视她了。
甚至比之前还要多。
他只稍稍松懈了一阵,愈发变本加厉。
阿椿并不喜欢这样,她不是讨厌京城,京城也有她的朋友呀,还有心善的老祖宗、李夫人,姐姐妹妹……只是不喜欢只能在京城。
先前阿椿并不知自己想做什么,可现在她知道了,她想做个商户、或者采买,像小姨那样,走南闯北,用有限的寿命,去见识更大的世面。
“大爷仍没有回来,”秋霜悄悄地告诉阿椿,“马车已经备下了,我们当真要走么?”
阿椿点点头。
昨天夜里,她收到久违的白鸽传书。
信上约定,今日上午,会派遣马车在南记布匹店旁侧的小巷中接应,届时阿椿设法前往,悄悄上了马车即可。
署名仍旧是一个李字。
阿椿说外出去选布匹、裁制新衣,带上秋霜,逛了几家,逛到南记布匹店时,欲跟着她的那些护卫被拦下。
“各位爷,”掌柜手拿团扇遮面,微笑,“店里只接待女客,几位若是进去,只怕会冲撞了客人。”
“你们就在门外守着吧,”秋霜说,“这里有我陪着姑娘就够了。若有什么事,自然会叫你们。”
护卫们面面相觑,为难地应承下来。
阿椿看过几匹布料,正发愁思考该怎么避开门外护卫时,忽见掌柜走来。
她笑,低声:“姑娘可是李公子等的人?”
阿椿颔首。
掌柜谨慎地四下看了看,忽扬声:“既然姑娘不喜欢这些,那请随我来,这里还有些其他花样。”
她将阿椿引至堆放布匹的一间屋子,打开侧边一扇小门,提醒:“姑娘一直往前走,便能到后巷——李公子和马车都在那里等你,须快些,我拖不了太久。”
阿椿道谢,拉着秋霜的手往前跑。
遥遥地看到马车,上面坐着一个遮得严严实实的车夫,帏帽挡去大半身体,看不清晰。
李忠玉骑马,候在一旁,见到她,皱眉问:“你怎么来这么迟?”
阿椿一边道歉,一边飞快上了马车。
李忠玉看着马车晃动的布帘,心中不悦。
——分明是她差身边的丫环冬雪来送信,说好要他早些来此巷中接应、助她脱逃。
怎么她来这么迟。
他来时只见马车,在此又等了许久。
等待倒算不得什么,只怕打草惊蛇,惊动了沈维桢。
眼线来报,说沈维桢今日就要回州府,她怎么单单挑这一天出逃。
看来她实在是没什么经验。
李忠玉骑马,跟在马车旁,往巷子深处去,走另一条街。
他不知道马车要去哪里,那信上只说了要他帮忙护送,至于护送到何处,并未细写。
或许她有自己的安排。
缓缓出了城,马车竟一路往山上走。
李忠玉心想,果真是女人家,慌不择路了,她竟不去细想,山路就那么几条,山上也只一个道观,她想躲在这里,难道认为沈维桢搜不到这里来?
眼看马车在道观前停下,李忠玉着实忍不住,下了马,走到马车旁,想告诉阿椿,她若真想逃出去,不如听他的,换个地方藏身——
尚未走到马车前,阿椿已经掀帘,准备下车。
山路不比寻常,林中幽深,巨榕荫蔽,阿椿没看到路上的坑洼,下车时,一脚踩中,没站稳,一个趔趄。
秋霜正因出逃而心惊胆战,一时没留意到;阿椿身体晃了晃,
是旁侧的车夫及时伸手扶住她。
阿椿正欲道谢,忽嗅到一阵熟悉的香味。
清冽,干净,淡淡的,不像香料能调制出的味道。
这个气味,她只在一个人身上嗅到过。
下意识去看马夫的手,十指修长,如玉温润,虽多了几道小小伤口,却丝毫不损其容光。
一双养尊处优的手。
阿椿睁大眼睛,震惊地看着戴帏帽的马夫。
“阿椿?”李忠玉说,“你发什么呆?没工夫多想了,你——”
一阵笑声打断李忠玉。
马车上,沈维桢松开缰绳,慢条斯理地摘下帏帽,眼睛弯弯,对阿椿微微一笑。
随后,他从容不迫地下车,向李忠玉走来。
李忠玉警惕地摸上佩剑,彻底糊涂了。
——这兄妹俩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?!
“多谢你替我将阿椿引到此处,”沈维桢温声向李忠玉道谢,“先前答应好要赠予李公子的白银千两,已遣人送至李公子府上。”
李忠玉眉头紧锁:“什么?”
沈维桢身后,阿椿愣愣地站着。
秋霜扑上前,愤怒至极:“原来你为了钱财,竟出卖了姑娘!!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