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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八十二章赐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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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八十二章赐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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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姜嬛眼睛唰地就亮了,差点没忍住当场八卦的心。
    就说他有情况!
    哎呀呀,要有二嫂了,可喜可贺啊。
    霍临看着姜嬛那副眉眼弯弯,喜上眉梢的模样,眼底也漫上真切的笑意。
    【此事若成,西北可安。】
    【最主要的是情投意合,许致远他自己也愿意。】
    【嗯,这聘礼必须好好准备,风风光光的让许致远嫁出...啊呸,是把人家娶回来。】
    霍临尴尬的咳嗽一声,好似为了掩盖心中那点跑偏了的盘算。
    “咳...既然你愿意,朕即刻下旨,为你与阿史那云公主赐婚。”
    许致远立刻单膝跪地,唇角微弯,眼底是对未来幸福的展望。
    “臣,谢主隆恩。”
    圣旨一下,整个皇宫乃至京城都热闹了起来。
    和亲本是常事,但这次是战功赫赫的西北将军迎娶主动归附的西戎公主。
    意义非凡,自是普天同庆!
    最高兴的莫过于姜嬛,她拉着霍临,说啥都得亲自盯着内务府拟定的聘礼单子。
    添添减减,恨不得把库房里最好的东西都搬去给她二哥撑场面。
    “这套红宝石头面一定要加上,衬肤色。”
    “还有这匹浮光锦,西戎那边肯定少见,给未来二嫂做衣裳肯定好看。”
    “哎呀,这东海珍珠小的都要看不见了,换那盒南珠吧。”
    霍临由着她折腾,只在旁边慢悠悠地喝茶,偶尔瞥一眼那越来越长的礼单,嘴角抽了抽。
    【啧,这聘礼单都快要能绕皇城三圈了,规格堪比郡王娶亲。】
    【罢了罢了,她高兴就好。】
    【反正肥水没流外人田,许致远值得。】
    姜嬛正拿着一对玉如意比划,听到他这心声,扭头冲他皱鼻子。
    “看皇上这脸色,不会是心疼了吧,我二哥可是守边疆的大功臣,娶的又是西戎公主,聘礼要是寒酸了,丢的还不是大梁的脸嘛。”
    霍临看着她这就差张牙舞爪的模样,有些失笑。
    于是放下茶盏,将她拉到自己身边坐下,顺手拿过礼单扫了一眼,指尖在某处点了点。
    “这套翡翠屏风,换成紫檀木镶百宝的,另外,再从朕的私库里拨两箱黄金,给许致远添作聘礼。”
    话音方落,他又幽幽补充:“现在还说朕小气吗?”
    姜嬛何等有眼力见,当即捧着霍临的脸,凑上去轻轻一吻。
    “无脑拥护皇上!”
    聘礼的事就这样如火如荼的进行着,但除此之外,姜嬛总觉得少了点什么。
    思来想去,便以皇后的名义,亲笔写了一封信,给远在西戎的阿史那云送去。
    大概就是亲切的表达了欢迎,又简单介绍了京城风物。
    最后热情邀请她提前入京小住,再来参加几次姐妹茶话会。
    信使快马加鞭将信送出,不过半月,便有消息传回,阿史那云公主已启程赴京。
    ......
    又过了十来日,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。
    宫门外传来一阵清脆急促的马蹄声。
    守卫刚要阻拦,却见一骑火红如闪电般疾驰而至,到了宫门前才猛地勒住缰绳。
    “让让、让让!小心些!”
    骏马人立而起,发出一声嘹亮长嘶,马上之人技术娴熟,稳稳控住马匹。
    众人定睛一看,顿时眼前一亮。
    只见马上的女子,一身西戎传统的红色骑装,袖口和衣领绣着繁复的鹰隼图腾,乌黑的长发编成无数细辫,以彩绳和银饰束在脑后,露出光洁的额头和明媚大气的五官。
    她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,一双眼睛亮如星辰,整个人英气勃勃。
    只见女子利落地翻身下马,动作干脆漂亮,将马鞭丢给迎上来的宫人,声音清亮,带着笑意。
    “有劳通传,西戎阿史那云,奉皇后娘娘之邀,特来拜见。”
    姜嬛本来就在宫里等风声,一听通报,立刻启程,亲自迎到了宫门口。
    两人一见,阿史那云便爽朗地笑起来,右手抚胸行了个西戎礼。
    “这位就是姜嬛妹妹吧?跟致远信里说的一样,又好看又灵秀!”
    这一声妹妹,叫得自然又亲热,瞬间拉近了距离。
    姜嬛也笑了,上前拉住她的手:“云姐姐一路辛苦,快请进,早就听二哥提起姐姐飒爽英姿,今日一见,果然名不虚传。”
    阿史那云毫不拘束,反手握住姜嬛的手,一边跟着她往里走,一边大方地打量四周,啧啧称赞。
    “这皇宫可真气派,比我们那儿的王帐宽敞多了,就是规矩可能多了点,妹妹以后可得多提点我。”
    她的直爽让姜嬛心生好感,两人相谈甚欢。
    接下来的日子,阿史那云便暂住进了宫中特意为她准备的宫殿。
    她性格开朗大方,毫不拘束,很快就和宫里不少人熟络起来。
    她不像阿依娜那样带着刺人的傲娇,反而有种包容万象的豁达和真诚。
    尤其和明珠,简直是一见如故。
    一个是天真烂漫的小话痨,一个是见多识广的爽快人,两人凑在一起,总有说不完的话。
    阿史那云给明珠讲草原上的趣事,教她简单的西戎话,明珠则带着她逛御花园,品尝各种点心。
    这日,两人更是心血来潮,在宫后的跑马场赛起了马。
    阿史那云一身红衣,骑术精湛,如同一团火焰在场上驰骋。
    明珠也不甘示弱,虽然技术稍逊,但胜在灵活胆大。
    两人你追我赶,银铃般的笑声和呼喝声传得老远,引得不少宫人偷偷围观。
    姜嬛闻讯赶来,看着看着,觉得自己的手心也开始发痒。
    她立刻吩咐宫人:“去,把踏雪牵来。”
    踏雪很快被牵到,姜嬛今日穿的虽是宫装,但好在是便于活动的款式。
    她利落地拢了拢衣袖,走到踏雪身边,拍了拍马脖子,然后一手扶鞍,动作虽不及阿史那云那般行云流水,却也干脆地翻身上马,稳稳坐住。
    她拉紧缰绳,调转马头面向场内两人,下巴微扬,脸上带着跃跃欲试的笑容。
    “哼哼,让你们瞧瞧,什么叫名师出高徒!”
    她说的名师,自然是指阿依娜,虽然她这个高徒目前水分还挺大。
    以至于两三圈这么跑下来,最后荣获第三名。
    赛完马,三人又意犹未尽地比起箭术,直到日头西斜,才互相搭着肩膀,笑嘻嘻地谈天。
    “娘娘,阿云姐姐好厉害,骑马射箭都比我强!”明珠脸蛋红扑扑的,兴奋地说。
    阿史那云用袖子抹了把额角的汗,笑道:“你年纪小,有这水平已经很不错了。”
    姜嬛拿出帕子递给她们擦汗,看着明珠因为运动而格外鲜活的眉眼,忽然想起一事,促狭地眨了眨眼。
    “明珠,别光顾着说你阿云了,你和沈翊最近怎么样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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